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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重庆日报记者表示,市科学技术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发行的《重庆市新型研究开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办法)正式实施,2016年开始实施的《重庆市新型研究开发机构培养引进实施办法》同时废除。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与重庆市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引进实施方法相比,方法进一步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研发服务和成果转换,特别强调投资主体多样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制市场化、使用机制灵活化的特点,同时以独立法人为主体,以平坦化的科研组织形式,更好地应对市场需求,激活创新要素,提高研发效率,加快成果转换。《办法》有助于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共同组建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科技创新元素高效流动,特别是聚集在产业发展活跃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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