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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2月26日下午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在此基础上,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对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实施暴力袭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他人,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月十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汇报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时说,建议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对袭警罪作出单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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