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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记者从四川省卫生委获悉,为加快疾控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预防为中心转变,省卫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四川省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记者了解到,《清单》全面梳理收集了各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中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责任,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清单承担11类、67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责任。同时,详细明确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公共卫生领域与辖区医疗机构的业务合作,以及医疗机构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考核和评价责任,监督执法机构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执法责任。
《清单》要求各级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辖区医疗机构密切合作,建立信息通报、定期咨询制度,完善资源整合、人才流动、服务整合、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公共卫生工作与医疗服务的有机整合。强调各级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把这份清单作为操作手册和管理台账,对标对表进行培训,逐项落实。各级卫生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这份清单责任的考核结果应用于等级考核和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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