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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给生活带来了新的变化,市民在网上购买食品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做法。许多餐馆、商店和农产品经销商(6.880,-0.03,-0.43%)都开通了在线服务。但公民和商家在网上销售食品时要注意是否需要取得“网管”资格,公民在网上购买食品时也要注意商家是否具备网管资格。即《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要格式上必须标明“网络经营”。
没有资质,就要罚款。
据市市场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网上平台经营食品,必须取得“网络经营”资格。违反《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网络经营”资格,在网络平台上经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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