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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为保障定期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到2020年调整
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91号),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
下,积极认真地做好调整后的工伤保险待遇兑现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落实增加工伤职工最关心、最期盼
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政策,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
目前,南溪区社保中心已经完成了对工伤保险待遇的2020年定期调整。此次调整对象包括35名符合调整条
件的职工(包括家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平均每月增加162.51元,调整后工伤保险定期待遇2659.33元,
增长6.51%。
这次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调整19人的伤残津贴,平均增加178.52元,伤残津贴调整
3334.2元,平均增加5.66%;(2)生活护理费调整4人,增加238.03元;(3)工亡人员的生活护理费调整
2308.9元,增加11.49%;(3)工亡人员的生活护理费调整16人,增加238.03元,增加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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